山东临沂市“五个强化”持续提升湿地管理水平
近年来,临沂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用途管控,全力巩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积极推进《临沂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不断提升全市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机构改革中,市委专门批准设立副县级的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隶属市林业局管理。中心内设湿地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规划、保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强化底线意识。加强自然保护地图斑核查和问题整改,对符合要求的登记备案,维持现状,加强监管;对符合要求但手续不全的督促完善各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抓好整改。加强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监管,在各类矿产项目审批前,先由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审核;对无法避让的重点项目,必须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三、强化制度保障。2016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湿地保护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划定全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公布市级重要湿地保护名录,实施改造、提升或扩建人工湿地工程,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湿地质量和数量同步提高。2020年12月,市政府出台《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我市在湿地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对统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展览、发放画册、知识问卷等形式,深入宣传湿地保护科普知识,全面提高群众保护湿地意识。同时,将湿地保护与文化保护相结合,邀请文化研究专家、摄影家协会会员走访湿地,共同挖掘、总结湿地保护的人文、历史底蕴,集中展示我市湿地建设风采。
五、强化考核问效。将湿地保护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指标,压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探索林业、公安、检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湿地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协力推进湿地保护。率先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和森林资源督查,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和违规占用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