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山东省气候为暖温带季风类型,有良好的水热条件和多种地貌类型。优越的环境孕育了丰富的树种资源,加上不断引进外来树种,省内树种资源不断优化。至2005年,全省有主要野生树种36科87种,珍稀濒危及特有树种32科71种,引进树种52科176种。
    1992年,省林业厅、省水产局公布《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全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兽纲5科8种,鸟纲28科56种,爬行纲5科5种,两栖纲2科4种。1996年10月至2000年,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显示,全省有兽类38种,鸟类406种,爬行动物26种,两栖动物10种。
    根据林业部统一部署,全省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1988—2005年,山东省人工造林快速发展,林地面积不断增加。2005年,山东省林地面积319.13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11.5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7504.55万立方米,林木总覆盖率19.36%,其中森林覆盖率14.79%。
    至1999年,全省湿地面积178.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1.38%;黄河三角洲海岸每年新生湿地约2100公顷;湿地类型多样,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
    1995—2005年,山东省完成三次沙化、荒漠化土地普查、监测工作。至2005年,全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99.39万公顷,沙化土地总面积79.38万公顷。第一章森林资源第一章森林资源
    1992年、1997年、2002年,山东省林业部门分别进行了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查清各时期全省的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自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开始,遥感技术、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为制定全省林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生产、进行全省林业建设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资源数据和科学依据。
    一、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
    1992年,根据林业部在全国开展森林资源清查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进行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森林资源清查第三次复查),对调查样地和样木设置固定标志,完善全省森林资源清查体系。清查以《山东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细则》为技术依据,样本布设以全省为总体,4×4公里点间距,布设样点9675个,实际回收样点9646个。
    4月,清查工作开始。省林业厅在章丘县对全省166名调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之后,各市(地)、县(市、区)陆续进行技术培训并开展外业调查。9月中旬,全省外业调查工作及外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10月下旬,全省样地卡片整理和检查完成,并移交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审核验收,11月底完成清查内业统计、汇总工作。
    清查结果显示:1992年,全省林业用地259.36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7.04%。其中,有林地162.88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的62.80%;疏林地19.20万公顷,占7.40%;灌木林地1.60万公顷,占0.62%;苗圃用地0.64万公顷,占0.25%;无林地63.68万公顷,占24.55%;其他林地11.36万公顷。无林地中,宜林荒山荒地57.12万公顷,占89.70%;采伐迹地2.88万公顷,占4.52%;火烧迹地0.48万公顷,占0.75%;宜林沙荒地3.20万公顷,占5.03%。
    有林地中,林分面积64.16万公顷,占39.39%,林分蓄积1500.28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16.00万公顷,占林分面积的24.94%,蓄积747.26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的49.81%;防护林44.00万公顷,占68.58%,蓄积725.20万立方米,占48.34%;薪炭林3.84万公顷,占5.99%,蓄积5.30万立方米,占0.35%;特用林0.32万公顷,占0.49%,蓄积22.52万立方米,占1.5%。全省用材林以杨树、刺槐、泡桐为主,其中,杨树面积8.16万公顷,占用材林面积的51.00%,蓄积447.77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59.92%;刺槐面积5.60万公顷,占35.00%,蓄积168.26万立方米,占22.53%;泡桐面积0.32万公顷,占2.00%,蓄积35.60万立方米,占4.75%。
    全省经济林面积98.72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0.61%。其中,食用油料林1.76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1.78%;特种林2.24万公顷,占2.27%;板栗0.48万公顷,占0.49%;干果0.16万公顷,占0.16%;其他经济林8.80万公顷,占8.91%;果树林85.28万公顷,占86.39%。果树林中,苹果林53.92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54.62%,占果树林面积的63.23%;桃7.36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7.46%,占果树林面积的8.63%;山楂10.72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10.86%,占果树林面积的12.57%;其他果树13.2万公顷。
    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简称“四旁”)树总株数8.84亿株,总蓄积4465.12万立方米。其中,杨树1.52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17.19%,蓄积1668.27万立方米,占“四旁”树总蓄积的37.36%;刺槐9175万株,占10.38%,蓄积574.45万立方米,占12.87%;泡桐5813万株,占6.58%,蓄积875.01万立方米,占9.90%。全省活立木总蓄积6186.49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1500.28万立方米,占24.25%;“四旁”树总蓄积4465.12万立方米,占72.17%。
    全省林木总覆盖率15.34%,其中,森林覆盖率10.70%,灌木林覆盖率0.11%,“四旁”树木折算覆盖率4.53%。
    1988—1992年,山东省有林地面积增加3.24万公顷,平均年增0.81万公顷,年增率0.5%。1992年,全省经济林面积98.72万公顷,比1988年增加12.12万公顷,年均增加3.03万公顷,年增率3.44%。无林地面积减少11.04万公顷,年均减少2.76万公顷,年减率3.99%。林分面积减少8.84万公顷,年均减少2.21万公顷,年减率3.22%;活立木蓄积有较大幅度增长,年均增长379.06万立方米,净增率6.98%;林木总生长量大于总消耗量,消长比为1∶1.81;林分单位蓄积由1988年的每公顷14.47立方米提高到每公顷23.38立方米。
    二、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
    1997年,根据林业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有关问题的原则规定》要求,山东省进行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对全省森林资源面积、蓄积、覆盖率及复查周期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进行清查。
    为保持清查工作的连续性和资源数据的可比性,此次清查与1992年建立的9646个固定样地组成的全省森林资源清查体系保持一致,使用双因素抽样方法,林木蓄积采用以数理统计中正态分布为基础的简单随机抽样,面积以二项分布为基础的成数抽样。清查技术标准执行1994年林业部颁布的《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并将1992年调查数据用新的林分标准重新统计,作为此次清查的对比标准。

清查工作4月开始,12月结束。省及各市(地)分别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各市(地)共组建外业调查工作小组182个,直接参加实地调查的队员72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74人,工程师350人。
    清查结果显示:1997年,全省林业用地263.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7.33%。其中,有林地191.52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72.59%;疏林地15.04万公顷,占5.70%;灌木林地5.44万公顷,占2.06%;未成林造林地3.20万公顷,占1.21%;苗圃用地1.12万公顷,占0.43%;无林地47.52万公顷,占18.01%。
    有林地中,林分面积62.56万公顷,占32.66%,林分蓄积1480.99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11.68万公顷,占林分面积的18.67%,蓄积577.90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的39.02%,平均每公顷49.48方米;防护林49.44万公顷,占79.03%,蓄积893.04万立方米,占60.30%,平均每公顷18.06立方米;薪炭林1.12万公顷,占1.79%,蓄积0.18万立方米,占0.01%,平均每公顷0.16立方米;特用林0.32万公顷,占0.51%,蓄积9.87万立方米,占0.67%,平均每公顷30.84立方米。
    全省经济林面积128.96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7.34%。其中,果树林111.52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86.48%;食用油料林0.32万公顷,占0.25%;饮料林0.64万公顷,占0.50%;调香料林4.16万公顷,占3.22%;药材林0.80万公顷,占0.62%;其他经济林11.52万公顷,占8.93%。
    “四旁”树总株数7.42亿株,折算实林地面积65.77万公顷,总蓄积4295.44万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71.33%,折算实林地每公顷蓄积65.31立方米。按农业人口计算,全省人均“四旁”树11.3株,人均“四旁”树蓄积0.65立方米。全省村镇树木4.3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57.61%,农业人口人均6.5株;蓄积3272.33万立方米,占“四旁”树总蓄积的76.18%。全省农田林网树木1.5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20.16%;蓄积857.44万立方米,占“四旁”树总蓄积的19.96%。农田林网折算实林地面积12.77万公顷。全省林粮间作“四旁”株数1.65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22.23%;蓄积165.67万立方米,占“四旁”树总蓄积的3.86%。林粮间作遮阴面积11.57万公顷。
    全省林木总覆盖率17.26%,其中,森林覆盖率12.58%,灌木林覆盖率0.36%,“四旁”树木折算覆盖率4.32%。
    1992—1997年,全省林业用地和有林地面积有所增加,经济林面积增加显著,森林覆盖率增加1.24%,林分和用材林面积有所下降,无林地面积继续减少。1997年,活立木总蓄积比1992年略有下降,森林资源消耗量急剧增加,首次超过生长量。林分蓄积和用材林蓄积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用材林中的近、成、过熟林蓄积持续减少,林分质量仍然不高,但“四旁”树质量有所好转。全省有林地面积由1992年的172.64万公顷增加到191.52万公顷,净增18.88万公顷,年均增加3.78万公顷,年均净增率2.08%。其中经济林面积增加30.34万公顷,年均增加6.05万公顷,林分面积减少11.36万公顷,年均减少2.27万公顷。
    三、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
    2002年,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进行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清查采用遥感卫星图像判读、地面固定样地双因子系统抽样调查技术,分别估测总体估计值。为保持清查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固定样地复查按1997年布设的9646个4×4公里网交叉点上的方形样地进行调查。遥感卫星影像图判读对2×2公里网布设的40124个样点进行判读,并以判读数据与地面样地实测数据进行对比,分别估测全省总体森林资源面积及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和湿地面积,以地面实测样地估测全省各类林木蓄积。此次清查首次采用卫星定位(GPS)技术对固定样地的样点坐标进行回采。
    全省以市(地)为单位组织外业调查工作组116个,直接参加实地调查队员775名,其中100余名为参加过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的复位人员。省林业监测规划院选派30余名技术骨干驻市、县(市、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派出4名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验收。
同年4月,省林业局对全省260余名技术骨干进行技术培训,系统学习《山东省森林资源清查第五次复查工作细则》、遥感技术、卫星定位(GPS)使用等技术和实地实习,并对合格者颁发省级上岗证书。4月23日,全省外业工作全面启动,8月底,完成全省9646个固定样点的外业调查和40124个样点的遥感判读。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全省外业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样地合格率95.95%,内业卡片合格率94.55%,全省综合合格率95.53%,调查质量等级达到优级标准。遥感样地判读于5月下旬开始,共选派102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34个判读工作组,9月初,全省40124个判读样点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9月25日,山东省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提交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03年3月,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完成山东省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的数据输入、统计和分析。
    清查结果显示:2002年,全省林业用地284.6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70%。其中,有林地204.64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71.89%;疏林地9.44万公顷,占3.32%;灌木林地8.32万公顷,占2.92%;未成林造林地12.16万公顷,占4.27%;苗圃用地3.52万公顷,占1.24%;无林地46.56万公顷,占16.36%。无林地中,宜林荒山荒地42.56万公顷,占91.41%;采伐迹地2.56万公顷,占5.50%;火烧迹地0.32万公顷,占0.69%;宜林沙荒地1.12万公顷,占2.40%。
    有林地中,用材林24.16万公顷,占11.81%,蓄积1460.25万立方米,平均每公顷蓄积60.44立方米;防护林57.12万公顷,占27.91%;薪炭林0.80万公顷,占0.39%;特用林0.96万公顷,占0.47%;经济林121.60万公顷,占59.42%。经济林中,果树林98.72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81.18%;食用油料林0.48万公顷,占0.39%;饮料林0.64万公顷,占0.53%;调香料林4.64万公顷,占3.82%;药材林0.64万公顷,占0.53%;其他经济林16.48万公顷,占13.5%。全省用材林以杨树、刺槐(硬阔类)、泡桐等速生树种为主。杨树面积14.88万公顷,占用材林面积的61.59%;蓄积976.75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66.82%。刺槐面积4.16万公顷,占17.22%;蓄积172.72万立方米,占11.83%。泡桐面积2.56万公顷,占10.60%;蓄积125.19万立方米,占8.57%。
    “四旁”树总株数5.3亿株,蓄积2358.09万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40.52%。村镇“四旁”树株数2.85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54.09%;蓄积1631.23万立方米,占“四旁”树蓄积的69.18%。农田林网树株数1.35亿株,占25.55%;蓄积614.73万立方米,占26.07%。农田间作树株数1.07亿株,占20.36%;蓄积112.13万立方米,占4.75%。
    全省林木总覆盖率17.37%,其中,森林覆盖率13.44%,灌木林覆盖率0.55%,“四旁”树木折算覆盖率3.38%。
    2002年,全省林分面积比1997年有所增加,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林分蓄积增长较大,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经济林调整显示出良好势头,树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单一种植苹果现象得到改善。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